《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2023-07-06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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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2019年市政府办印发了《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郴政办发〔2019〕6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政策、程序和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我市进一步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通知》包括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落实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工作要求七个部分。
 
三、《通知》对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办法作了哪些调整?

(一)适当调整了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和程序
一是适当照顾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行多孩子女同校就读,解决家长多校接送孩子的实际问题。
二是适当放宽小学入学年龄限制。有多余学位的城市小学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由学校根据现场申请入学人数、按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出生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招满为止。
三是实行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通过“湘易办”APP或湖南政务服务网,选择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入口完成信息填报、资料上传和查看派位情况。新生入学信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网上比对,由招生学校主管教育行政的部门统一网上审核、网上派位。
四是实行分批次安排入学。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分有户有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四个批次,按批次依次审核、安排入学。如生源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同一房产(含出租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五是简化新生入学程序。经教育行政部门线上审核、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不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入户核查。因线上无法匹配报名信息或不足以判定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划片入学区域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对其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入户核查。
 
(二)适当调整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办法
一是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在同一招生区域内实行“公民同招”。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北湖区、苏仙区和市直学校招生。为缓解市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压力,在市中心城区就读、户籍在本市其他县市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市中心城区和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县域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初中学校招生。
二是完善了指标生志愿填报方式和招生范围。指标生志愿由知分网上填报改为未知分网上填报。调整市中心城区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郴州市一中、郴州市一中北校区面向市直初中学校和北湖、苏仙两区的城市初中学校招生;郴州市二中和郴州市三中面向市直初中学校和北湖、苏仙两区的所有初中学校招生。
三是适当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鼓励和支持郴州市一中创建省级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基地校,在规定的招生区域内自主招收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艺术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四、《通知》对政府部门履职履责提出什么要求?
中小学招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中小学招生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教育、公安、人社、资规、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共同做好新生入学信息审核、舆情管控、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严厉打击招生诈骗等违法行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入学片区和设置入学条件,完善入学办法,简化入学程序,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等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监管。
 
郴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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