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上新” 市民购房利好增多

2024-04-29      来源:郴州广电融媒中心   浏览次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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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政策“上新” 市民购房利好增多
今年4月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在提高贷款额度、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扩大“可取可贷”范围等方面进行优化,更好地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来自娄底的杨先生因“人才引进”政策来到郴州工作,正打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他了解到郴州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住房公积金双缴职工和符合郴州“人才引进”政策的单缴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同时,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较少的职工,如具备足够偿还能力,可以采取增加其他住房抵押或他人公积金质押的方式,增加可贷额度。新政策的出台,有效减轻了杨先生的购房资金压力。

市民 杨坤: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利于我们年轻人去买房,给我们提前享受住房待遇。
本次新政策还优化了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借款人和配偶在购房所在市城区或县(市)不动产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加上未结清的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笔数进行认定。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工作人员 黄玉云:假设某职工在县城有一套住房,现因工作调动需在郴州市城区购房,如经查询,该职工及配偶在郴州市城区只有申请贷款所购的这一套住房,如果县城的住房没有未结清的商贷,则认定为首套房,如果县城的住房办理了住房商业按揭贷款,尚未结清,则应当认定为二套房。
同时,新政策中还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可取可贷”范围。在我市购买住房为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均可享受“可取可贷”政策。且办理贷款时一并办理提取业务的,不受提取次数限制。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工作人员 黄玉云:政策调整前,购买二套房要么提取公积金,要么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二选一;现在既可以提取公积金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优化提取政策,开展试点“直提结清商贷”便民提取新模式、全面试行二手房“带押转贷”业务等。通过与多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多项数据信息壁垒。经职工授权后就可查询不动产、婚姻、户籍、个人征信等相关信息,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工作人员 黄玉云: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职工购房需求变化,适时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确保政策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持续发挥公积金制度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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