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要求,自2024年10月15日起,我中心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逐步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请广大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及时关注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维护好个人信用,避免因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记录。因借款人自身逾期还款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联系您的公积金贷款发放管理部,联系电话见下表。
特此公告。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
2024年9月3日